社群媒體和搜尋平台是目前行銷的顯學,Email行銷聽起來老套,效果似乎有限;不清楚收件者是否打開了信與點擊連結,或好像石沈大海。
2019年的Facebook自主互動降至2%以下 (美國平均不到1%,台灣為2%),Google搜尋除了在第一頁具強力的紅利外,每往後一頁點擊率則大幅下降。購買廣告可增加Facebook的互動和Google搜尋的曝光,或是增加大量且有使用者喜歡的內容,才能有正向的觸及。
依賴這些平台/媒體,相當於將主導權讓予社群媒體與平台。當Facebook、Google和其他平台改變規則或演算法時,原本使用這些平台的廠商,只能增加原使用平台的行銷預算。
倘若當我們在這些平台,提供低成本紅利時,善加利用轉換成自己可主導的名單。當這些平台紅利不再時,仍能不受影響地高觸及客戶群。因此,Email行銷相對之下,具有主導權,且所取得的名單相對之下高度相關,效果更佳;高觸及與高互動。
在此將Email行銷分為三篇。